日前,经市、区两级公安部门评选,我所获得由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颁发的“治安安全合格单位”铜牌。
2015年以来,我所启动了“治安安全合格单位”创建工作,围绕组织责任、维护稳定、情况信息、治安防范、保卫制度五方面的“创安”标准,认真对照进行自查,及时解决“创安”工作中遇到的问题,进一步建立单位内部治安保卫长效管理机制,确保了单位内部安全,取得了一定成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