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本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教师职业卫生专项考核补考的通知

2012-12-17

关于开展本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教师职业卫生专项考核补考的通知

  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:市安全监管局于今年8月开展了本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教师职业卫生专项培训,其中部分参训人员未通过职业卫生专项考核。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“考试不及格的,允许补考1次”的规定,决定由市安监局组织开展一次职业卫生专项考核补考工作。具体安排如下:

  一、报考对象

  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已参加职业卫生专项培训但未通过考核的教师。

  二、报名程序

  各机构填写报名汇总表(见附件),加盖机构公章后于2011年12月14-15日报送至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2号楼办证大厅,领取相关资料。

  三、考核办法

  本次考核不另组织培训,直接采取笔试方式。参加笔试时,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。

  考试时间:2011年12月23日(周五)

  上午9:30—11:30

  考试地点:中漕路94号 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

  周边轨道交通:地铁1号线、4号线上海体育馆站下,步行15分钟。820 隧道二线 326 770 816 957 927 122 徐闵线 958。

  请报考人员请提早30分钟到考场,考场无泊车位,谢谢配合!

  四、合格认定

  本次考核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(含)。

  联系人:钟燕燕、楼王莹 联系电话:64855322-258